注意:化妆品备案要扎堆了,你应该关注这几个备案时间节点!

2021年05月份前后,发生了化妆品备案扎堆的事情。

2021年05月份前后,发生了化妆品备案扎堆的事情。当时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5月1日起原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不再接收特殊化妆品的申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然而,新系统的运行并不顺畅,由于旧的备案系统已经停用,新系统运行不稳,直接造成了化妆品备案的积压,继而阻碍了新品上市。

2021年05月份前后,发生了化妆品备案扎堆的事情。当时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5月1日起原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不再接收特殊化妆品的申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然而,新系统的运行并不顺畅,由于旧的备案系统已经停用,新系统运行不稳,直接造成了化妆品备案的积压,继而阻碍了新品上市。

刚刚缓冲了半年左右,现在我们又要开始关注国家药监局发布自2022年01月0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还有之前停留在老备案系统还没来得及转到新的备案系统的产品,都需要在2022年05月1日前完成转录入。以下是根据多家检测机构提供信息整理的综合报价,仅供参考。

2022年01月01日-2022年03月31日,备案超过一年产品要进行年报,年报内容包括备案期间生产、停产以及备案产品是否合规的申报,由于产品年报需要在新系统操作,原先旧系统备案的产品都需要进行补录才可以进行年报,超过年报时间的产品有可能会列入异常名单或者默认放弃自动注销备案,据广州市药监在2021年11月04日召开的第二期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专题培训会中,仅广州市就有44万个备案产品需要补录年报,新系统上线至今仅补录约一万多个。

所以12月底备案扎堆问题的根源在于功效宣称评价的实施。关于功效宣称评价,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成本,而是排期和检测周期。与其说备案会扎堆,不如说当下功效宣称评价早已扎堆了,很多检测机构排期都到明年了。所以你有新品规划一定要提前,必须在2022年01月01日前备案通过,毕竟在功效宣称评价这关上需要卡的时间点还是比较长的。


  2022年起重要时间节点  

2022年1月1日前

1.申请注册或备案,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2.申请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3.应当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4.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5.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2022年5月1日前

1.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补充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2.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3. 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提供产品分类编码。

5. 原注册备案平台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填报国产普通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

2023年1月1日前

1.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此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2023年5月1日前

1.2021年5月1日前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需要在该时限内补充提交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2.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注册或者完成备案,需要在该时限内,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3.已经取得化妆品注册或者完成备案,应当在该时限内,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2024年5月1日前

1.所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需要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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